副部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负责机电工程管理,包括机电安装、拆除工程。 2.负责机电品牌硐室创建(改造)工程。 3.负责年(月)度机电安拆工程计划、安排。 4.负责工程图纸审核交底、工程施工措施审批、工程施工现场会、工程材料计划的上报。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安全、质量、进度)、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与保管。 6.牵头组织机电工程事故及设备损坏的追查、分析、处理。 二、考核标准 1.机电安装、拆除工程监管不到位,罚款 200 元。 2.品牌硐室创建验收不达标,罚款 200 元。 3.年度机电安拆计划编制不及时,罚款 200 元。 4.机电安拆工程过程控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罚款 200 元。 5.发生机电安拆事故未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落实,未落实的罚款 200 元。 6.未按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罚款 100 元。内容总结(1)副部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 一、责任范围 1.负责机电工程管理,包括机电安装、拆除工程(2)4.负责工程图纸审核交底、工程施工措施审批、工程施工现场会、工程材料计划的上报(3)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安全、质量、进度)、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与保管(4)4.机电安拆工程过程控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收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