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 《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单位动土作业主管部门审批。 3 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 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6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开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8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实行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纳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9.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 GB 7059 和 GB 12142 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 GB 2811 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9.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 0.8 m,高度不得超过 1.5 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实行可靠的安全措施。 9.4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实行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9.5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6 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实行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9.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0 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 2m 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