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区域动火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区域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会员中心 加入 VIP 微信 微信号 用户名: 密 码:Cookie: 不保存 保存一天 保存一月 保存一年 忘记密码 安全新闻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事故案例操 作规程安全标准 安全教育安全文化应急预案安全评价工 伤保险职业卫生环保|健康 管理体系文档| 论文安全常识工 程 师安全 文艺培训课件管理资料 煤矿化工建筑 机械电力冶金 消防交通特种 论坛活动视频 问答投稿MSDS 培训超市招聘 导航:>> 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 正文 危险区域动火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来源:点击: 评论:更新日期:2024 年 10 月 09 日 1
在有天然气污染或者可能有天然气漏出的施工现场进行动火,均属危险区域动火
1 与现有天然气管道连接设备或管道时动火1
2 天然气管道及设备在治漏修理时动火1
3 已通气的管道和设备拆除时动火2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动火前必须做好必要的消防准备和检查,动火时必须有专职安全消防员现场监护,五级风以上严禁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由作业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方案,明确分工,检查作业现场及各种设备、备品、器材等
对作业场地要法律规范管理,作业坑要挖设人防安全通道,作业坑直径视情况不得小于 1 米,作业现场要设置警戒线,与作业无关人员要远离现场
在运行的天然气管道或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实行局部或全部降压措施,管内天然气压力一般不高于 50 毫米水柱,但不能低于 10 毫米水柱
应在工作现场或附近装有便于观测的压力表,以便于观测、控制压力
在室内、阀门井内、类似构筑物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并进行气体分析,符合作业条件才允许作业
检查管道或设备漏气可用肥皂水或检漏仪,严禁采纳明火检漏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现场只能由现场指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