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经营理合同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酒店业主〞〕是根据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为路。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理〞〕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法定:………………。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条 定 义 经双方承受后以下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那么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根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施工场地位于_______路___及___部房屋如附表一〕之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理集团所采纳之“一由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 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犯财 “政部颁发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止之十二个月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止。 1.8 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 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 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 、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效劳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 7.1D〕或 E〕条外其他 按 7.3 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根据统一制度包括以下工程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本钱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本钱。 C〕根据当地经历经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