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之星评选方案试行(员工篇)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 “季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加,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季度之星每季度评选一次
每年 1-3 月为第一个季度,4-6 月为第二个季度,7-9 月为第三个季度,10-12 为第四个季度
次季度的第一个月月末公布评选结果
注:年度评优原则上为每年的 2、3 月份,与季度之星不相冲突
三、评选范围凡入职满三个月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对符合评比要求者,均可列为优秀员工
五、评选标准;(一) 工作态度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起先锋模范作用;2、工作执行力强,效率高,有较强责任心;3、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4、服务意识强,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口头或书面表扬
(二) 工作能力1、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娴熟技能2、所做工作内容”O”差错3、有突出贡献4、当季绩效考核名列部门前茅5、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勇于为公司分忧,积极配合公司安排(三) 团队协作精神1、团结同事、乐于助人、富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主动承担本职外的工作2、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四) 企业认可度1、努力维护企业形象、维护公司利益;2、遵守公司各类制度;备:详见各岗位评优指标(以上各评比指标由用人部门进行评比)有以下情况不参加评选:1、当季存在迟到、早退、旷工、未打卡等异常考勤现象;2、当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3、当季受到两次及以上客户或公司内部投诉4、当季有未参加公司培训、会议者;5、当季有培训不合格或考试不合格者;6、当季得到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