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审计监视的法律考虑内容提要」审计是对权利的制约审计风暴是一场廉政风暴。如何使审计监视真正发挥职能公开性是其前提和根底性是其保证完善审计制度、确立审计问责机制是其关键。 关键词」审计风暴 审计 审计监视 2024 年 6 月一批违规大案在向全国常委会所作的审计中曝光。这是首次全文公布审计。其后的每年年中都会向全国常委会做年度审计而这份每次都刮起一场席卷全国的超级风暴。媒体称之为“审计风暴〞。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审计风暴〞本质是一场廉政风暴。准确地说是一场以财政监视与公开为重点的廉政风暴这在中国财政法治开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而风暴过后也给我们留下了不少需要深思的问题。审计监视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财政收支的主要监视途径是否仅仅是一场风暴过去就行了?其审计出来的结果是否可以落到实处?又如何可以落到实处?如何加强、完善审计监视等等都是我们要讨论和完善的地方。 一、审计是对权利的制约和监视 审计根据施行的主体和作用的范围可以分为审计或称审计、财政审计〕、审计企业审计〕、社会审计或称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三者之间虽有联络和相似之处但有着本质区别并且互相地作用于不同的领域。审计从根本上说是权利的表达;审计是一种机构的自律控制;社会审计是一种中介效劳。本文所讨论的审计主要是审计。古今中外尽对审计所下的定义不尽一致 审计的概念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念即“财政财务监视说〞、“会计检查说〞、“经济监视说〞、“合规效益评价说〞、“过程监视说〞等等。因为本文的重点不在讨论审计的概念因此此处不再详述可参见:李季泽:“审计之界定〞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讨论生院学报?2024 年第 3。 详细的制度也千差万别但都脱离不了以下几点: 一〕审计是一种权利 审计首先是一种权利是由审计代表行使的。在现代的各种权利由和法律确认并划分。大多数都设置了审计权只是这种审计权往往并不是的而是隶属于立法权、行或权由此也相应地形成了下文所述的不同的审计体制即立法型、行政型或型形式。有个别实行了型审计由此确立了审计权的地位。在我国地区审计权属于权的范畴“院〞设审计长。盖因我国实行的是五权分立的“政体〞审计权上仍没有脱离权利的范畴。因此审计是一种监视是代表行使的监视权。 二〕审计权来源于人民权利 一切权利来源于人民审计权是人民权利在权利构造中的表达。因此审计应向人民负责。但历史和现实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审计只向负责李季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