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十八连山镇慕乐煤矿矿领导和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规定富源县十八连山镇慕乐煤矿矿领导和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规定一、跟班下井作业规定为有秩的开展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矿领导跟班作业的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1、法人代表:每月至少七天深化井下,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合理化的指导建议。2、煤矿矿长:每月至少十天(夜班至少 5 天),深化实际带领相关人员讨论布署安全生产工作,调节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弊病,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杜绝人为的不安全隐患,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效率。3、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二十天,仔细深化井下配合井长调研分析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调节各种生产弊病,查看各工种岗位职责,制止三违行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种不利因素,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序开展。下井天数不足 20 天,差 1 天罚200 元,超 1 天奖 200 元。4、正付井长:在正付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仔细安排布署该井口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天上班前,根据井下调度的实际情况,配合调度室一道讨论布署下一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当班值班过程中负责安排、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负责交好下一班安全生产工作中设及的具体问题和隐患的督促整改。5、值班电工:每天深化井下仔细排查机电方面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完成井口、调度室安排的任务,杜绝失爆产品下,按规程要求悬挂好各种电缆,法律规范挂好各种机电挂牌板。6、安全员:每天值班期间深化井下检查各巷道,发现隐患严格根据四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对质量不合规格的及时安排返工处理;对情况特别的隐患及时向矿领导汇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7、瓦斯检查员:每班先下井,后上井,严格按规定检查各类巷道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发现超出规程规定时,及时撤出人员,待处理结束后,方可恢复工作;保证各工作地点足够的风量。8、技术员:每天下井仔细查看各作业点的工程质量以及各类巷道的施工方式及进展情况,督促他们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施工,及时测绘上图,正确指挥各工作地点的施工。以上规定务必请大家遵照执行,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根据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带领职工有序的开展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脱岗、患岗,若不仔细履历自己的工作玩忽职守,一经发现,每次惩款 100 元,情节严重的另当别论。井下交接班制度1、煤矿领导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在井下工作地点现场交接班。2、交接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