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思考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与交通运输业、采掘业一道也是国家的高危行业。除了受生产力进展水平与从业人员素养偏低的因素制约之外,其中政府、施工企业、项目现场三方各自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没有完全履行,也是建筑安全形势依旧严峻的一个主要因素。一、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现状1、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进展的时期,国民经济每年以 10%左右的速度增长。建筑业 2024 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 10 万亿元人民币,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 25%左右。全国建筑企业有 10 万多家,从业人数 5000 多万人。2、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建筑业的死亡人数从 2001 年的 1160人上升到 2024 年的 2538 人,年均增长 9%左右,基本上与国民经济的每年增幅相同。建筑业的死亡重伤在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的比重约为 23%,是仅次于交通、矿山的第三高危行业。3、高坠、物体打击、触电是建筑业的三大危险因素。据有关资料显示,建筑业的安全事故中,高坠占 37%,物体打击占 24%,触电占 13%,其它占 26%。二、建筑业国家安全监管的现状1、国家从宏观层面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自1997 年 11 月国家颁布建筑法以来,陆续制订了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等。2、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建筑法中规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但实际工程建设中,还涉及设备租赁、劳务承包、工程造价咨询等建设参加者,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缺乏明确规定。另外,对安全监督的执法主体设置不法律规范。安全监督机构国家设有安全生产监督局,行业设有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独立的安全监督站,各职能部门职责重叠、交叉,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的弊病。3、安全监管队伍素养不高,安全监管机构不键全。很多安全监管人员进入监管队伍之前从未搞过安全管理工作,不懂安全,不懂业务,同时存在经验型人员多,技术型人员少的现象。安全监管机构有的只有专兼职人员 2~3 名,安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4、安全监管投入不足,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由于投入经费不足,技术装备、监测器具落后,安全监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