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生产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工会副主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是本部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和职责主要如下:1、参加编制、修订(编)、审议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熟悉工会及职工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3、参加工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4、每月职工代表巡查下井不少于 2 次,每季度至少组织 1 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
5、定期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建议
6、参加拟定安全文化进展规划和计划
7“、参加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群监员、安全督查、 安”康杯 竞赛等活动
8“”、参加 安全生产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沟通安全生产经验
10、参加监督《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
11、参加指导基层工会依法开展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等工作
12、组织广阔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合理化建议征集、整理工作
13、参加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14、参加劳动防护或职业病防护用品专项检查
15、参加开展安全生产评先评优工作,建立健全劳模档案
16、依法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17、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建议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18、参加事故内部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9、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强制的,负直接责任
20、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1、对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公司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考核
22、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