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中常见的是个问题分析1、临时施工洞口的钢筋混凝土过梁和按法律规范埋设的拉结筋是否可以计算工程量吗?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而留置的施工洞,施工时所发生的临时过梁、砌体拉结钢筋等费用,应该进入工程预算。即使在中加包干的清单报价招标工程中,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标书时,也应该把这项费用考虑入总报价中。2、对于甲方指定分包的情况,是否可以对甲方收取工期延误费?对于甲方指定的分包,假如工期在合理的工期之内,是不可以向甲方收取工期延误费用的。但是可以收取适当、合理的配合费。假如分包单位,延误了合同工期,除了可以收取适当、合理的配合费之外,还应该向甲方提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3、对于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工程,是否还可以计取施工配合费?对于这种情况,应该看施工的工艺是否需要配合。还有施工合同是怎么样签订的。一般来讲,假如是塑钢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另行发包,实际上是需要做主体的施工单位提供电源、垂直运输等项配合的,这样的情况是应该计取施工配合费的。一般正常的情况,配合费应该是该项工程造价的 4%,由建设单位和承做门窗的施工单位各承担 2%。4、工程造价下浮应在税前还是在税后?工程造价下浮,是施工单位为了竞标而实行的一种措施。实际上无论是税前还是税后都可以下浮,税前下浮和税后下浮,其结果是一样的。只是税金是根据总造价来计算的,不可以少交,所以,最好是在税前下浮。例如,一个税前工程造价为 100 万的工程,税金假定为 3%,总造价103 万,假如税前下浮 5%,税前工程造价为 95 万,税金为 2.85万。显得很清楚。假如税后下浮,其实税金还应该是 2.85 万,但是税务查账的时候,看到税金 3 万,就很容易的要求你交 3 万的税金,这样你还要做好多解释工作。这里不是说做税务的水平低,其实他们是很明白的,但是他就这样说,你就的做好多解释。所以,我认为不如税前下浮,省掉好多解释工作。5、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调整定额消耗量中的材料用量?假如设计施工图中标注的做法和定额的做法不同时,一些定额的含量是可以进行换算的。例如,在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定额中给定的不同时,就应该做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换算,实质上也就是调整了定额中的水泥,砂石等材料用量。具体那些定额项目允许换算,怎样进行换算,在定额各章节的说明里面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和说明。6、在清单报价的施工合同模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