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 土木建筑 制材工 第一节 木材搬运、装卸、堆放第 1 条 从火车上卸圆木应有专人指挥
拔夹杠应先拔掉中间,后拆两头;断铁丝应先剪上、中层,后剪下层
圆木滚卸时,车上不准留人,车下禁止 行人通过
第 2 条 马车运圆木,下层装大的,上层装小的
运成材高度不得超过 1 米,每 30 厘米设横木,并用绳索捆牢
卸车 时车要站稳、挂闸
第 3 条 堆放圆木,应站在垛的两端并清除垛下障碍物
码高垛,脚手板必须支搭牢固,禁上两人在同一脚手 板上操作
冬、雨季必须加防滑条
第 4 条 翻圆木撬杠和板钩不得正面对人
翻弯曲和直径较大的圆木,必须掩好木垫,防止圆 木滚动
第 5 条 圆木垛高一般不得超过 3 米,垛距不得小于 1
5米;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过 4 米,每 50 厘米加横木,垛距不得小于 1 米
所有材料堆垛应距运输轨道两侧 1 米,上方不准有高压 线
第 6 条 用小平车(轱辘马)运料,不准猛推猛跑,拐弯要慢行
两车间距不小于 5 米
第一节 制 材 机 械带 锯 机第7 条 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
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 1/6、接头处裂纹 1/8、连续缺齿 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
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第 8 条 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
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 铁钉等物
第 9 条 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 撬杠
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第 10 条 非操 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第 11 条 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
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 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第 12 条 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 50 厘米,再行 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第 13 条 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 上停留和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