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 进行查询。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 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 年 3 月 6 日至2024 年 3 月 19 日(10 个工作日,3 月 6 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 100835)。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内容总结(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