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法律规范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防城港项目部的 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2、范围适用于防城港项 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
1 执行部门本程序的实施由防城港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经理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程序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2 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
1 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审查工作的必 要性
审查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审查工作是否安全
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 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 全职责 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 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 监护人的 安全职责 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检查现场消 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 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 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动火前必须收 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 安全措施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动火
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实行可靠的隔绝措 施
4、动火作业程序 4
1 动火类别 4
1 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 在生产现场及仓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 明火烧烤物件、弯管等
4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4
5 临时用电
2 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
1 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