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为确保既有线施工安全,公司特制定如下卡死制度,要求各项目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落实,如有违反此卡死制度将依据《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加倍处罚
1 、 工程开工后,必须有经上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技术主管) 2 、 项目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和持证上岗
(责任人:人事、安质) 3 、 凡机械(含汽车、轨道车、推土机、挖掘机、翻斗车等)操纵人员(含外雇租用人员),必须有上岗合格证
(责任人:人事、经租站) 4 、 在桥涵施工中:(责任人:施工负责人) (1 ) 列车通过时,必须提前清道; (2 ) 既有护锥或端翼墙拆除分段进行,并做好支护
5 、 封锁转线、慢行,区间作业施工:(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安质) (1 ) 必须到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慢行等手续
(2 ) 必须按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3 ) 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范围; (4 ) 影响既有线施工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通讯联络顺畅,按规定设置防护; (5 ) 放行列车必须符合规定; 6 、 施工作业、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行车、工务、电务部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必须与工务、电务、水电部门联系,确认施工现场隐蔽设施(电缆,上、下水管等)准确走向位置,严禁盲目施工的
(责任人:技术主管) 7 、 铺设临时道口时:(责任人:项目经理、安质) (1 ) 临时施工道口铺面设备、防护备品必须标准、齐全、有效; (2 ) 必须经审批,严禁私设临时道口
8 、 各种基坑开挖,支挡支护稳定,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严禁影响行车安全
(责任人:施工负责人) 9 、 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作业、线路加固、施工机具必须有绝缘装置
(责任人:材料) 10 、 在既有线附近施工时,各种机具、材料堆码,不得侵限
(责任人:安质) 11 、 轨道车在既有线上行驶,必须有登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