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队副队长(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队副队长(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仔细组织实施作业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按时参加区队会议,全面把握当月的作业内容,详细安排好每天的作业计划;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搞好现场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3、每天准时参加班前班后会,详细部署每项作业计划及每项作业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环节,搞好设备的正常运转、日常维护的安排、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深化现场,靠前指挥,搞好运输系统现场安装、维护等施工,负责解决现场施工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人身作业安全。 5、负责搞好本队所管辖的运输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解决运输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6、在值班期间负责开好班前班后会及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安排布置好当天的工作任务,检查统计好当天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7、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了解作业现场,切实安排好每项作业中的工作细节。 8、检查、指导、监督好每项作业进展程度,每天向队长汇报。 9、编制的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以及相关设计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分管运输的副队长负主要责任。 11、分管运输的副队长对分工范围内煤矿运输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2、煤矿在生产安全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运输设备,分管运输的副队长应负重要责任。 13、根据分工未及时进行现场运输系统安全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解决的,分管运输的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14、在分管运输的副队长参加的煤矿有关设计、规程、措施编制时,出现明显机械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分管运输的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15、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损害或损失的,分管运输的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16、未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工作,分管运输的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17、对上述负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内容总结(1)机运队副队长(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机运队副队长(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仔细组织实施作业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2)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搞好现场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3)7、协助队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了解作业现场,切实安排好每项作业中的工作细节(4)11、分管运输的副队长对分工范围内煤矿运输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