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分公司安全例行工作法律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安全例行工作,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履行好安全监督职责,实现安全例行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某分公司、各县公司(含修试、调度单位),基层站、所,应根据本法律规范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安全例行工作
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安全例行工作的负责人,各级安监人员在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支持、领导下,协助或负责组织安全例行工作
安全例行工作应做到内容具体,切合实际,讲求实效
第三条安全例行工作应通过及时、真实的记录、表单、签名反映工作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
第二章安全监督例行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第四条安全会议(一)安全分析会某分公司和各县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由行政正职主持,分管副总、总工,生产、营销、基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专责人参加,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安全工作重点要求和实行预防事故的对策
(二)安全网例会1、某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监察网例会,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监部主任主持,某分公司调度、修试中心安全员,各县公司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为:总结通报某分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安监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预防事故的措施
2、各县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监网例会,由主管安全领导或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站所安全员参加,总结分析安监网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安监网工作重点
第五条安全活动(一)安全月活动
1、按集团公司统一部署,某分公司、各县公司负责细化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仔细开展系统元月份安全生产月
2、积极参加 6 月份由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日活动
1、某分公司系统各生产、检修站所,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安全日活动一般定在每周一或周五上午,占用生产时间两个小时左右;变电、调度班组每个轮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