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正常地进行,特制定此制度。一、安全目标管理1、年度内实现因工死亡人数为 0 人。2、年度内重伤人数不得超过 2 人。3、年度内轻伤人数不得超过 5 人。二、安全生产奖惩标准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给予以下人员如下奖励:(1)矿长、总工程师每人奖励 10000 元。(2)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每人奖励 8000 元。(3)瓦检员、安全员、电工、绞车工每人奖励 1000 元。2、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给予以下人员如下罚款:(1)死亡人数每超 1 人,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每人罚款 2000 元;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每人罚款 1600 元;瓦检员、安全员、电工、绞车工每人罚款 200 元。(2) 重伤人数每超 1 人,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每人罚款 500 元;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每人罚款 400 元;瓦检员、安全员、电工、绞车工每人罚款 50 元。(3) 轻伤人数每超 1 人,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每人罚款 100 元;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每人罚款 80 元;瓦检员、安全员、电工、绞车工每人罚款 20 元。内容总结(1)某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正常地进行,特制定此制度(2)某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正常地进行,特制定此制度(3)2、年度内重伤人数不得超过 2 人(4)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每人罚款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