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⑴ 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⑵ 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⑶ 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操作起重机
⑷ 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⑸ 车上要清洁洁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⑹ 一般情况下,起重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在特别情况下,经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讨论确定后,才允许使用
但超负荷量不能过大,而且也不能常常这样使用
⑺ 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物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⑻ 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底面 2m 以上,如需要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
⑼ 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 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 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⑽ 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别例外)
⑾ 不许再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上面工作(有支承时可以)
⑿ 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
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⒀ 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⒁ 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常常检查
⒂ 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⒃ 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⒄ 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⒅ 对起重机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
⒆ 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⒇ 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21)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