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发布通航公告。2、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当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工作,并检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锚缆等设施。如确有需要继续作业时,实行有效措施。3、水上施工应设立明显的航标,以确定施工范围。4、施工使用的各种船只,按航政部门规定设置航运标志,并备有救生、消防及靠绑设备。并加以保管。5、水上施工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6、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及乘坐十人以下非机动小船的人员,穿好救生衣。7、船上在夜间应有照明设备,没有照明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及电池灯具。8、运料船在作业船附近作业时,防止锚缆挂住叶轮和船舵被打坏。9、有大风暴雨时,服从船长的指挥。10、头、船尾、船帮上不站立和骑坐。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11、船按规定吨位装卸,不偏载。装载的料具符合安全规定。船到位后,靠稳拴好,搭好跳板后,方可卸料。12、料船之间的空隙,铺脚手板,或挂安全网,防止人员落水。13、遇有雾天雷暴雨使视线不清时,作业船只显示强烈灯光信号,并鸣锣、敲钟、喊话,引起过往船只的警惕。14、定位船锚定后,派人昼夜值班。15、上游失去控制的船只或巨大漂移物威胁作业船只安全时,立即派出机动船协助避让。16、作业船只航行中仔细了望。当来往船只动态不明或声号不统一时,立即减速停车。必要时开倒车。 内容总结(1)水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与当地航道部门联系,商定有关航运和施工的安全事项,发布通航公告(2)2、定时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3)当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工作,并检查加固水面上的船只和锚缆等设施(4)3、水上施工应设立明显的航标,以确定施工范围(5)6、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及乘坐十人以下非机动小船的人员,穿好救生衣(6)8、运料船在作业船附近作业时,防止锚缆挂住叶轮和船舵被打坏(7)必要时开倒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