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附加费解释当货主向货代公司咨询海运运价时,货代公司的业务员除了报基本运价外还会告诉你,要加 O、加 B、加 C、加 D,或者还要加T、加 A、加 D 等
初次接触海运运价的货主往往被弄得一头雾水
有些业务员对这些字母所具体表达的内容解释不清,只知道这是附加费用,是船公司要收的,但却弄不清为什么要收,这常常造成货主与货代之间的误会
所谓附加费,就是基本运费以外的,由于在特别情况下或者临时发生某些事件的情况下而加收的费用
现在船公司常收的附加费有:ORC(originalreceivingcharge)原产地接货费
这是最早并专在广东地区征收的附加费用,与目前中国各港口所收的 THC 内容一样
而所谓 THC(terminalhandlingcharge)就是码头操作费,也叫码头处理费
这是国际班轮公会和航线组织联合从 2024 年 1 月起向中国货主征收的附加费用
对此费用,货主与船公司之间存在较大的争议
货主认为按班轮条款,码头操作费应该已包含在运费里了,因此加收 THC 属于不合理收费,但船公司却称收取此项费用是降低成本的机制,用作抵消向码头经营商支付的装卸作业费用
这一争议至今未见解决,因而费用仍在照常收取
BAF(bunkeradjustmentfactor)或 BS(bunkersurcharge),也被称为FAF(fueladjustmentfactor)燃油附加费
这是由于燃油价格上涨,使船舶的燃油费用支出超过原核定的运输成本中的燃油费用,船公司在不调整原定运价的前提下,为补偿燃油费用的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
在已经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下,假如燃油价格又突然上涨,船公司可能不调整原燃油附加费而在正常收取燃油附加费以外还增收应急燃油附加费 EBS(emergencyadjustmentsurcharge)
随着今年以来燃油价格的不断上涨,燃油附加费也在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