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授权委托书涉外离婚授权委托书甲方:(离婚一方)乙方:(委托代理律师或律师事务所)鉴于甲方与其配偶在海外登记结婚,现双方意见不和,故甲方拟申请离婚,为确保争议案件在中国境内的有效处理,甲方特向乙方委托代理此案。一、委托事项1.代理提起涉外离婚诉讼,受理诉讼及出庭应诉。2.代理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离婚协议。3.代理申请离婚的各项手续,如撤销结婚登记、离婚协议的签订等。4.代理与公证处、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有关手续。5.代理在离婚过程中,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利益。二、委托权限1.乙方可以根据需要代表甲方出庭,提交证据并进行辩护。如认为必要,可以委托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法律顾问在内的第三方,对此案进行咨询和辩护。2.乙方有权对案件相关证据、文件等进行复印、翻译、存储和使用。3.乙方有权独立决定案件的诉讼方式、程序和策略。4.乙方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保守甲方的秘密及其涉及的商业、财务信息等,并承担有关保密的法律责任。三、委托期限1.本委托书自受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至本案审结之日。2.在有效期内,假如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完成相关手续,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委托期限自动终止。但如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委托期限仍视为有效。四、委托费用1.本委托所涉及的一切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翻译费等),由委托人负责支付。2.乙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律师费用预估,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收费。五、申明及承诺1.甲方已经理解本委托书的全部内容并且同意。2.甲方承诺,不会扰乱本案的正常诉讼程序,不会干扰、阻挠任何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本委托书的有关规定行事,并承认乙方在委托范围内的权利和职责。4.此委托书效力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 方: 签 字:年 月 日乙 方: 签 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