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火工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 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 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 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 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 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 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 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常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 存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火工品的发放仔细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 走
2 、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 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 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 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 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 、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 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 放在顶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