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职责 1、仔细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加矿、区队组织的安全业务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焊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煤矿工人安全知识 50 条和企业安全文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技能
2、焊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方准操作
熟悉掌握乙炔、氧气焊割和电焊机构造、性能、技术特点、动作原理,并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性故障,能独立操作
3、焊工是焊、割场所安全负责人
按时参加班前会和每周区队安全学习,切实把党的安全第一方针贯彻穿到工作中去
井下动焊和重点防火机房、库房动焊必须有专门《措施》,每次动火后必须负责灭绝火星,防止火灾事故
尽量减少安全隐患存在时间、影响生产的时间和制约生产的因素
4、焊、割坚持短时间内完成,焊、割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瓦斯检测器和各种安全仪器和各种安全仪器表,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保持现场安全环境
需要下班继续焊、割的,必须执行手上交接班,做到交接清楚,措施学习清楚
5、工作负责,熟悉故障检测手段,严禁非工作人员动用焊机、割枪
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杜绝三违行为
6、坚决做到三不损害,搞好自保互保
养成良好的安全个人行为,为自己、为家人、为企业、为社会负责,一旦发生险情,有责任相互帮忙,根据事故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撤退和抢险,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抢救受灾员工,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情况
(二)、责任追究 1、无合理理由未完成当日工作定额的,罚款 50 元
2、工作过程中不按要求佩戴安全用品的罚款 30 元
3、不根据图纸施工的,罚款 50 元
4、设备维护不到位的视具体情况处以 50mdash;100 元的罚款
5、对工作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发现异常问题也不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被检查人员和区队领导查出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罚款 100-2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