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大全 第一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部门设置及职责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察科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专职监察机构,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矿井生产经活动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对矿井各级领导、管理及生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和安全行为实施安全监察。一、部门职责第 1 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指令,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法律规范实施监察。负责全矿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第 2 条在分管矿长直接领导下,根据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第 3 条协调或配合矿工会、政工科、职教科、教育科,搞好安全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岗位持证上岗情况。第 4 条在分管矿长直接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搞好生产现场日常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落实整改或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汇报分管矿领导,并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第 5 条抓好安全信息系统工程的运转工作。第 6 条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根据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分管矿长领导下,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及时上报事故报告,经矿领导批准执行。第 7 条参加矿井各项工程设计审查,参加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参加有关安全、生产、计划、隐患排查等业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第 8 条参加制定矿井安全技术进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第 9 条落实矿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第 10 条监督检查安全技术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落实情况。第 11 条对矿井采、掘、机、运、通等生产活动、安全设备、设施、仪器、材料的使用及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第 12 条严肃检查,制止干警、职工和犯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第 13 条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讨论、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第 14 条做好各种安全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第 15 条搞好本单位安全思想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