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的财务重述动因综述不完全契约的财务重述动因综述 【摘要】近年来,财务重述现象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后果。文章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视角出发讨论财务重述现象,认为薪酬契约、融资契约和财务契约的存在是报表重述现象频发的主要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应的监管建议。 【关键词】财务重述;不完全契约;薪酬契约;融资契约;财务契约 一、引言 近年来,财务重述现象越来越严重。从国外情况来看,根据 GovernmentAccountabilityOffice2025 年的统计表明,美国财务报表重述的公司从 1997 年的 83 家增加到 2025 年 9月的 439 家,重述的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由同期的0.9%飙升到 6.8%,其中不乏施乐(Xerox)、安然(Enron)、阳光(Sunbeam)等世界著名公司。Scholz2025 年的统计发现,美国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数量从 1997 年的 90 家上升到2025 年的 1577 家,10 年增加了 18 倍。特别是在 2025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实施后,上市公司财务重述明显增加。而从国内的情况来看,1999 年仅有 24 家上市公司发生了财务重述,而到 2025 年则达到195 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 20%左右。本文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角度出发,讨论发生报表重述的动因,从而解释这种现象,并提出相应的监管建议。 二、财务重述概述 (一)财务重述的概念 2025 年 5 月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BS)发布的 154 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SNo.154)将财务重述表述为:修正前期发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这些报告中存在差错被更正的过程。由此可见,财务重述专指会计差错更正,而不再包括其他会计变更。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量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具体定义了“前期差错”的概念,提出“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告造成遗漏或误报:(1)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估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2)前期财务报表准则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更正概念更加强调公司的责任,具体描述了可能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准则 12 条还首次提出了“追溯重述”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表明会计准则与监管部门法则的趋同,预示着我国财务重述制度的日趋成熟。 (二)财务重述的经济后果 第一,财务重述会引起强烈的市场反应。对于这种反应,从短期内看,导致发生财务重述公司股价严重下挫,股票买卖价差加大,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从长期来看,发生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