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制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制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
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