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常用版本 第一章 总则 、 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中国 ,在 登记注册,(以以下简称丙方)英文:__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_ ,英文: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 国籍: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 合资经营" "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进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 和 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