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机电买卖合同五金机电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需方: 签订时间:XX 年 XX 月 XX日 供方: 签订地点: 因需方建设 标 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二三项料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1
表中数量、金额为暂定数量、金额,需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量;在暂定数量范围内,供方应保证供应,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金额为准
供方不得以暂定数量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结算或支付货款要求
表中单价均为到货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但不限于货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保护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未列明的,均已包括在单价内,若货物数量比较少,需方可到供方店面自提
单价:根据金温工程指挥部下发限价表为依据,限价表中未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必须有使用单位签字的书面资料,作为结算依据,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时,经需方、供方双方共同市场调查,重新下限价
4、材料数量:根据需方需求,供方提供相应规格的材料数量
5、结算总金额:金额暂定,以具体结算金额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1
供方所供物品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供方所供货物必须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生产,必须符合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并满足需方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第三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
按《合同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执行
供方对其供应物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
供方按国家规定包装货物,货物不得散落,包装物不回收
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需方的合理要求
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实行措施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