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答辩状 我们在遇到一些不太好的事的时候,我们要用法律的途径维护我们的权益,一般的交通事故案都是私下解决的严重的可能就要请律师,下面是交通事故案答辩状范文,仅供参考
交通事故案答辩状【1】 一、原告所主张误工费 16512
56 元,证据不足,理由如下: 1、发生事故时,原告是罗村农民,并不在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工作,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是虚假的,没有证据效力
2、误工时间,必须以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结合其住院病历等为准,但从原告提供的病假证明来看,其只有一次休息时间为一个月 30 天的病假证明,加上其住院时间(1+18+15),一共只有 64 天
其从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开具的误工证明称误工时间是 359 天,与事实不符
3、原告在中心医院第一次出院(2025 年 1 月 16 日)时,在住院病案首页的出院情况一栏记载原告的治疗情况是:“治愈”,并且没有给其开具病假休息证明,说明原告的伤情已经治愈,不是持续误工,不需要休息
退一步讲,即使原告有误工,必须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但是原告提供的张店亿利达泡沫包装厂的误工证明存在虚假性,并不能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使有劳动关系也应该提供休息期间的“考勤表”和“工资表”, 证明其收入确实减少,但是原告并没有提供考勤表和工资表,因此,原告的误工费的主张缺乏证据,被告只承担应由其承担的部分
二、关于护理费部分,被告不予承担
理由如下: 1、原告提供的护理费证明不足
护理费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但原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也没有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
因此,被告不予承担护理费
三、交通费的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但原告只提供交通费凭据,未能提供时间、次数、人数情况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淄博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