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格式 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格式,是指答辩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我整理的如下,欢迎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民事答辩状格式【1】 答辩人:XXX,女,1981 年 6 月 17 日生,汉族,无业,住 XX 区 XX 街 X-X 号楼; 答辩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 原审判决认定应由被答辩人承担本起事故的责任并无不当,但认定被答辩人与原审被告所应承担的责任总额,及被答辩人应当承担答辩人损失的责任比例均明显偏低。 理由如下: 一、原审判决由被答辩人 XX 产公司向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法律正确。 1、被答辩人不但违法修建牌坊而且怠于维护的行为与李 XX 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还原一下本案的事故过程,被答辩人在城市道路入口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违法私自修建牌坊,长达五年之久未进行有效维护,而且牌坊横梁距地面仅 3.8 米,远远小于《城市道路设计标准》4.5 米的规定,又未设置明显的标记以提醒通行车辆的注意,原审被告张 XX 驾驶的机动车在通过被答辩人修建牌坊的入口处时,因载货后的车辆高度为 4米,故车顶部与牌坊相刮,张 XX 出于本能反应在倒车的过程中,由于牌坊与地面连接处的材质为铁质结构,本已经因年久失修,锈蚀严重而摇摇欲坠的接口处突然断裂倒下,将下车指挥的李 XX 砸伤致死。 上述事实均有相关的证据及法律法规依据予以证明。 那么基于上述事实,答辩人认为,李 XX 死亡的后果其实是由多重因素结合发生的,包括私设牌坊、牌坊高度不达标、牌坊牢固度不够、未设警示标记及刮碰后疏于观察的倒车行为,单独抽离任何一个因素均不会导致后果的发生。 而且,被答辩人私自修建牌坊等的一系列违法违规事实是本起事故结果发生的前提与基础原因,因为假如没有被答辩人的上述行为,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绝对不会发生与牌坊相刮的事实,更不会发生后续倒车将李 XX 砸伤致死的结果。 也就是说,假如没有被答辩人修建牌坊的行为将什么都不会发生,不可否认原审被告张 XX 倒车时未尽到注意义务也是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但均建立在被答辩人违法修建牌坊的基础与前提下,那么,被答辩人的过错行为与原审被告的过错行业相互继起,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均具有原因力,因此,被答辩人过错行为是李 XX 死亡后果的起因,具有因果关系。 2、针对被答辩人所提的几点观点分述如下: (1)被答辩人描述,李 XX 与张 XX 是为了躲避交警检查,才选择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