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项目奖励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制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制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
1 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制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酬劳,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对该项发明制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 本制依据发明制造的数量给予奖励、酬劳
同一项发明制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根据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酬劳;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4 本制度规定的奖励,酬劳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5 职务发明制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酬劳不再发放
6 职务发明制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酬劳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奖励、酬劳标准 一次性奖金 4
1 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 3000 元;有用新型每项 XX 元;外观设计每项 1000 元
专利实施后的酬劳 4
2 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制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 4
1 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酬劳,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有用新型专利按 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 1% 4
3 一项发明制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根据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 4
2 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酬劳;多项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