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 1 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 3 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 4 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 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 5 条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 6 条 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
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 7 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进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
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