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协议(标准版合同模板)甲 方:** 单位或个人 乙 方:** 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日 签订地点: ** 省 ** 市 ** 地 债务承担协议 债务承担协议 王某〔下称为甲方〕、付某某〔下称为乙方〕、游某某〔下称为丙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就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付某某、文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叁百万元及利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守: 一、付某某、文某对王某的借款及利息经进贤县人民法院〔2025〕进民二初字第 2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甲乙丙三方确定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止本、息〔下称判决确认款〕合计为人民币肆佰陆拾万元〔¥4
00 元〕; 二、三方协商,丙方自愿以其所有财产与乙方连带偿还前述判决确认款及孳生利息; 三 、 乙 方 将 其 所 有 登 记 于 丙 方 名 下 的 13% 股 权 , 作 价 壹 千 万 元〔¥10
00 元〕,抵替丙方代偿甲方的判决确认款及利息大于肆佰陆拾万元〔¥4
00 元〕和乙方欠丙方款项中小于伍佰肆拾万元〔¥5
00 元〕部分; 四、判决确认款的利息,由乙方按单息,本金逐减,月利 2
3%〔即 2
3 分〕计息,计息期间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至判决确认款及利息偿清之日;若该利息乙方届时无力偿还,丙方应于判决确认款还清后的第一个月一次性付清,但最迟不得超过2025 年 12 月 15 日
五、⑴乙、丙方连带于 2025 年〔下称本年〕5 月 10 日前,偿还不低于陆拾万元〔¥600
00 元〕,甲方收悉该款后,应在五日内〔若遇法定假日顺延〕及时申请进贤县人民法院解除对江西华正道投资进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 2〕假如丙方在本年 5 月 10 日前付给甲方陆拾万元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不申请进贤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