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系统小型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超前防范、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能控、在控,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的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超前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确保农电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两票”管理执行细则》,结合农电系统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监控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化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确保作业现场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严肃劳动纪律,法律规范员工作业行为,有效控制习惯性违章,杜绝各类人身损害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努力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农电系统各类小型作业现场。 第二章、小型作业的工作及范围 第四条 小型作业系指 10KV 及以下日常运行维护及抢修(急修)作业,一般为 2-4 人的作业,工作任务单一且人数较少。 第五条 小型作业的范围: 10KV 线路及配变工作包括: 符合“安规”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需办理工作票但工作任务简单且人员少于 4 人的工作。如线路小修、事故应急抢修、线路倒闸操作、更换柱上开关及跌落保险、更换高低压避雷器、投切线路无功补偿装置、投切线路调压器、清除线路搭挂物、砍剪树木、安装标识牌、搭接或解列线路、配变、电缆引流线、电气测量、带电测量线路驰度、交跨距离、配变更换熔丝、配变小修、配变、避雷器、高压电缆的预防性试验、能够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上的工作等。 10KV 线路及配变工作违章处罚细则: 一、线路小修、事故应急抢修工作中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须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发现下列行为和做法视为习惯性违章: 1、进入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 2、不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3、不检查脚扣和安全工器具; 4、无人监护下抢修工作; 5、不按规程规定验电、装设接地线。 有以上行为的,根据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细则,处以工作负责人 400 元、工作监护人 300、违章者 200 元罚款。 二、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仔细执行唱票、复诵制。发布指令和复诵指令都应该严肃仔细,使用法律规范操作术语,准确清楚。发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