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定作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实际起草合同文本时请将此说明删除) 1.本合同适用于橱柜、服装、铁艺栏杆、艺术品等类非标准产品的定作。 2.标准文本原有条款不得删除,但可以在空白处填写“不采纳”或“无”,亦可在“其他事项”条款说明第××条不采纳,或增加其他约定内容。 3.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必须填写。 4.签署时应检查附件是否齐全。 5.附件也必须盖章。盖章时必须对整本合同书加盖骑缝章。 6.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律师沟通确定。 <【定作物名称】定作合同 甲方:A 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作(下称“定作物”)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同主体 1.甲方(定作人):A 有限公司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2.乙方(承揽人):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3.甲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依法有权签订及履行本合同。 4.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同类、同等规模定作物生产或销售经验(或同类服务提供经验),熟悉定作物性质和特点并熟知与定作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乙方合同主体变更: (1)乙方承诺,合同成立后将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将合同主体变更为任何第三人。 (2)若乙方坚持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变更为乙方指定的第三人,但乙方须按应收款的 10%承担违约金。 (3)发生乙方营业执照注销、所有银行账户注销等情况的,若乙方为公司法人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东、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经办人等)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若乙方为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除原投资人或经营者本人外,其他人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人或经办人)。 第二条定作物 1.定作物清单及价款 定作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价款 单价(元) 合价(元)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价格组成及价格有效期: (1)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乙方依法应当承担的全部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费、安装费、税费、装卸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价格适用期间:本合同价格的适用期间按以下第【A 或 B】项确定,价格适用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购买乙方定作物,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A.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实际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数量之日止。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