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 电话:乙方(买受人):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生产国别或生产地:生产厂名称:首选颜色:次选颜色: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车辆单价: 元,大写
车辆总价: 元,大写
运费 元,由 方承担
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酬劳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汽车消费贷款方式:2
1 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 大写
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于 年 月
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
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分期付款方式:3
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1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