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建筑工程脚手架安全要求 1)搭设脚手架,所采纳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严禁有破损的钢管、扣件、竹笆脚手板和安全网等材料用到工程中。 2)落地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基土须分层夯实。经计算本方案的基础已满足载荷要求,施工时必须按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排水措施。 3)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规范规定。 4)必须高度重视各种构造措施: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水平封闭:应从第一步起,每一步脚手架均满铺竹笆,并在内立杆与墙面之间做好每四步一隔离。 6)垂直封闭:率二步以上除设防护拦杆外,应全部设密目安全立网; 7)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 1.5m 以上,并加设围护。 8)搭设完毕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连接点等不得随意拆除。 施工中必要时,必须经施工场地负责人同意,并实行有效措施,工序完成后,立即恢复。 9)脚手架使用前,应由施工场地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填写交验单后方可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管理、检查和保修,并定期进行沉降观察,发现异常应及时实行加固措施。 10)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连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洁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进行,拆除的材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不准采纳踏步式拆法,严禁向下抛掷或用推(拉)倒的方法拆除。 11)搭拆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警戒。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停止脚手架搭拆工作。 12)防火和防雷设施: (1)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施工场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2)严禁在高层建筑脚手架上吸烟或堆放易燃物品。 (3)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建筑物内,不得放在走道或脚手架上。同时,应先将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纳非燃烧材料的隔板遮盖,配备灭火器材,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灭绝火种,没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业。 (4)在走道处及每隔二层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5)钢管脚手架、附着式井字架等设施,当其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时应设避雷装置,并经测试合格方能使用。在防护设施上挂设明显的标志标牌。 (6)外脚手架底下两步钢管均用黄、黑油漆分色,施工通道处栏杆用红、白油漆分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