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 1 目的和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独山子石化改扩建工程现场所有人员对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和检查的相关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石化改扩建项目现场
2 职责 2
1 承包商负责现场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和日常检查
2 监理单位负责安全标识和防护栏是否满足现场要求的检查确认
3HSE 管理部和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开展不定期抽查监督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
1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标识和防护栏(安全围绳)要求内容的培训,并且有能力识别现场存在的潜在危险
2 施工现场的入口必须设置标明有潜在危险的警告标牌
同一类型的危险应使用相同的安全标志并且制作清楚、明显和简单
由于存在一定的危险,需要实行措施或额外警告的任何一个区域都要张贴标明相关危险和必要措施的安全标牌
也可以安装其它可用的控制措施作为附加的安全措施
当存在即时危险时,承包商必须张贴专用的危险标志
当存在潜在的危险时,必须张贴专用的警告或注意标志
一旦发现风险存在,计划和实施作业的人员负责放置适当的警告标识来警告临近的施工人员存在的相关危险
3 在现场只允许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识
与消防有关的标识如安全出口标识、消防标识和火灾报警必须安装在所有需要的地方
无关人员远离作业区域,安装防护栏(安全围绳)
作业人员只能经指定的入口进入施工区域
安装的护栏(安全围绳)不应造成新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