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工程高层住宅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之安全技术措施(1) 第四节 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4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阔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实行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2、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地面工程(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时必须穿胶鞋,以免水泥浇脚
2、晚上收光地面要有足够的照明
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线,不准把衣物等挂在电线上
3、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
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4、清理楼地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
5、井架吊篮提升或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6、冬季施工,如需生炉增温,必须经主管防火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落实防火措施
二、电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级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 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石桶、乙炔瓶、木材、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 10 米
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 20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