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劳动美点亮新生活创意大赛的方案范文 今年是国际劳动妇女节 104 周年,为进一步丰富女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凝聚女职工力量,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组织动员女职工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伟大征程中,全面展现我市广阔女职工多姿多彩的巾帼风貌,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举办“展现劳动美、点亮新生活”女职工创意大赛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 年 3 月 17 日---4 月 18 日 二、大赛内容:书画、摄影、手工艺 三、参赛作品规格及要求 1、书画:作品均不装裱,书法作品字体不限,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 2、摄影:作品须用原始精品作品参赛并附拍摄年月、地点、简要说明;大赛对参赛作品的拍摄设备无要求,相机、手机或其他设备拍摄的照片均可参赛,但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进行 PS 后期合成,可做裁剪、白平衡、亮度、对比度等简单 PS 调整,主办方需要时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原始照片。所有参赛作品一律提供纸质照片,格式为长边 10 英寸(25.4 厘米),正方形 8 英寸×8 英寸(20.32 厘米×20.32 厘米)。参赛作品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3、手工艺分 4 类 (1)刺绣类(十字绣、各类刺绣) (2)编织类(珠编、竹编、丝网编等) (3)剪纸类 (4)布艺(布老虎、布堆画等) 手工艺作品规格、数量不限。 四、 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广泛组织女职工踊跃参赛,动员广阔女职工积极参加艺术创作和艺术欣赏,进一步提升女职工的文化艺术素养和精神生活品质,展示女职工多才多艺、自信、优雅的独特风采与魅力,鼓舞广阔女职工在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2、除手工艺作品外,其他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获奖作品将推举参加省总工会举办的“漂亮家乡.魅力女性”女职工书画、摄影、手工艺作品大赛。 3、请各单位集中报送优秀作品参加“展现劳动美、点亮新生活”女职工创意大赛,报送作品数量每类别不超过10 件(除手工艺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 4 月 18 日。 五、评审及奖励: 女职工“展现劳动美、点亮新生活”创意大赛活动,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对获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