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合作开发通用版合同范本 甲方 :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开发山林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开发山林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一)甲方自愿将本人取得合法承包权的山林与乙方合作共同从事(主营项目)开发
该林地面积亩(大写)共宗,坐落于县(区)镇(乡)村组(林地名称,小地名:),林地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详见附表)
(二)乙方自愿出资元(人民币)大写元,与甲方合作共同从事(主营项目)开发
第二条 合作开发期限 合作开发期限为年(大写),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合作开发办法 (一)甲方提供合作开发的山林,乙方提供合作开发的资金
(二)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合作开发山林的收益权、处分权
(三)权益甲方占,乙方占
合同期间发生的收益、税务、债权债务按此比例分摊
(四)合作开发山林被依法征收征用后补偿费分配甲方占,乙方占
(五)在获得合作开发山林收益前,甲乙双方不得要求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根据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合同山林
(2)有权制止乙方采石、挖沙等损毁合同山林的行为
(3)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在期满后收回本合同项下的山林
甲方的义务 (1)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山林享有完全承包权,且山林没有任何承包纠纷和经济纠纷
(2)保证及时提供合作开发的山林,不得延迟
(3)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山林收作他用
(4)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协调好乙方在山林合作开发期间的矛盾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