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人才培育方案一、培育目标本专业旨在培育德、智、体全面进展,系统掌握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设计方法,培育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兼具严谨工程技术的建筑设计人员,能在建筑设计企业、装饰装修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相关建设部门等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能参加建筑设计相关的室内设计、景观建筑设计以及房地产工程项目策划等工作的高素养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业务规格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养,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2
系统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建筑方案设计能力并熟悉建筑施工图设计;3
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修养,尤其是对建筑物的体形、空间、光影、材质、色彩等具有较好的描绘想象和构图能力;4
了解建筑经济、建筑法规的基本知识,熟悉中外建筑的进展历史及其规律;5
系统掌握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熟悉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材料和综合应用的能力;6
具备较强的工程制图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运用多种形式表现设计意图的能力;7
具有较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达到 CET-4 水平;8
具有专业必须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水平
三、基准学制 五年四、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五、主干学科 建筑学六、专业主干课程素描基础、色彩基础、构成基础、建筑制图、设计基础、小型住宅建筑设计讨论、教育建筑设计讨论、文展建筑设计讨论、居住规划建筑设计讨论、综合体建筑设计讨论、建筑设计深化、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住宅建筑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构造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 200 学分,其中,普通教育课程 31 学分,基础教学课程 33 学分,专业教学课程 87 学分,公共选修课程 9 学分,实践教学环节 30 学分,素养拓展环节10 学分
建筑学专业教学安排表课程类别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