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申请单位通讯地址 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申报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 机:建设项目地址 区规划用地性质土地证号规划用地面积( )局审项目 ( )市审项目规划用地条件容 积 率 申报建设规模容 积 率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 筑 密 度建 筑 密 度申请人承诺: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与审批(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单位: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名) 年 月 日窗 口收件人收件时间处(科)室接 件 人接件时间经办处室意见处长分件(预审阶段):处长分件(签批阶段):经办人签收(预审阶段):经办人签收(签批阶段):一、申 报 条 件(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2)划拨类建设项目须明确规划用地范围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 (3)出让类建设项目须取得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4)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的,应符合规划总平面蓝图;(5)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6)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法律规范和规程。二、申 报 必 备 资 料(1)申请(原件);(2)1:500 地形图(原件)及电子文件(附各类规划控制线:“五线”及公共通道); (3)规划(建筑)方案技术审查的相关资料:□xx 分析结论 □效果图补充资料:□城市设计 □用地咨询 □三维数字地图 □交通评估 □指标校核 □其他 ) (4)规划(建筑)方案图纸(原件)及电子文件(含效果图); (5)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改、扩建工程需提交原设计机构或具备同等的设计机构出具的结构鉴定报告; (6)其他相关资料。三、申 报 技 术 要 求(1)建设用地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城市重要地段(江边、湖边、山边及城市主要干道、风景保护区、历史风貌区等)的建筑、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规划方案;(2)方案设计文件图纸(总平面、单体平、立、剖)及电子文件,要求图纸签章齐全(设计院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且应在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名称应当与用地权属单位一致,图别应当与报建阶段一致,且应标注指北针及比例尺;(3)总平面图纸应当在包含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实测 1:500 地形图电子版上绘制(在 1:2000 地形图经缩放后绘制的总平面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