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和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合同由以下两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 甲方: 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 性别:男 身份证: 律师执业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证地址填写)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按实际居住地填写)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类型为:无固定 □/有固定 □ 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鉴于甲方为订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专项培训经费对乙方已经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为专职执业律师,并根据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乙方办理执业登记
乙方在甲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如诉讼、非诉讼等业务或其他分类方式)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本所注册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点工作的,不视为工作地点的变更: (一)仲裁机构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办公场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为办理律师业务的其他地点; (六)甲方临时性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工作定额)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第六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 ,下班时间为
中午 至 为用餐时间,不视作工作时间
第七条 执行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