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标准合同模板整理版〕甲 方:XXX 个人或公司 乙 方:XXX 个人或公司 签订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签订地点:XX 省 XXX 市 XXX 地 成都市商品购销合同〔商超进货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以下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根据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那么、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