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广中心小学推门听课制度 为了推动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真实地了解老师课堂教学现状,切实把握课堂教学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老师的上课行为,杜绝老师课堂教学的随意性,更好地促进老师之间的相互沟通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老师专业成长。经学校讨论,特制订本推门听课制度。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推门听课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听课考核。 组 长:陈朝照 副 组 长:符丽霞 胡立周 成 员:全体老师二、听课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任课老师 三、听课时间 第四至十五周为推门听课时间。四、听课要求 1、课前不提前通知授课老师,由听课老师根据教导处安排的各班级课程表确定“推门听课” 的具体时间、班级、对象。 2、听课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听课小组各自进行推门听课。已被一个小组进行推门听课的老师,其他小组不能对其进行重复推门听课。 3、授课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为了听课而随意调换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4、听课老师听课不得迟到、早退,要本着对执教老师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听课,做听课记录。听课时将手机关机或调至振动,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5、听课老师听完课后应针对授课老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与授课老师进行沟通,及时分析教学中的亮点及改进意见。 6、听课老师听完课要仔细填写听课记录表并交教导处备案。 五、考核评价 1、听课时,经检查发现上课迟到、无备课、作业拖欠不批改等教学常规不到位的老师,学校将在老师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老师的“推门听课”实行优、良、合格、次合格、差等级评价制进行评价,优、良、合格、次合格、差分别计分 5、4、3、2、1;执教老师最后平均综合分未达到合格的,学校将在老师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