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师德标兵评选方案范文 为配合做好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经讨论,决定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期间,评选出石角镇中心小学“师德标兵”,并推举相关人员参加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怀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养教育的自觉性
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进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 5 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老师
三、推举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 3 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 2 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 1 名)
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举 3 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
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 15 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 9 月 26 日前将推举表和事迹材料(2000 字左右)一式 3 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
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阔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老师良好形象,展现老师风采,为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