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资格制度解读 老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老师资格制度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什么是老师资格制度? 答:老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老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老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老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老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老师职位、从事老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第二,实行老师资格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实施。实施老师资格制度的原则规定体现在《老师法》中,其他的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体现在国务院制定的《老师资格条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当中。老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老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老师资格是老师职业许可,自实行老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老师资格,没有相应老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老师。同时,具备老师资格者只有在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老师,享有国家规定的老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老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老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2、老师资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老师资格制度是一项国家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制度。老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国务院颁布的《老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颁布的《实施办法》、《关于首次认定老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实施条例》。省教育厅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讨论制定了我省老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是我省实施老师资格制度,开展老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政策性依据。原国家教委颁发的《老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不再适用于老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3、老师资格如何分类与融通? 答:根据《老师法》第十一条和《老师资格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老师资格分为幼儿园老师资格、小学老师资格、初级中学老师资格、高级中学老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老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和高等学校老师资格共七种。关于老师资格的融通有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