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一)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衔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讲座、辩论、笔会、研讨会、征文及外出参观访问等; (二)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文学社长、副社长、秘书长、部长(主编)、副部长(副主编)等社团领导; (三)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刊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向上一级报刊推举发表
第三章文学社社员义务 (一)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不得无故缺席,凡缺席三次者取消社员资格; (二)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教育形式:批判、警告、除名; (三)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交稿一篇,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四)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的工作的义务; (五)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进展新社员的义务,有采集优秀稿件的义务
第四章文学社组织机构 文学社领导机构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部长(主编)、副部长(副主编)小记者(通讯员)组成
各岗位职责为: (一)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是社员大会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二)副社长全权负责《晨冉》等书刊的工作;安排所辖部门的工作,可具体调配社员工作;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及具体实施,要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制造性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学活动,并做好总结
安排所辖部门的工作,可具体调配社员工作; (三)秘书长:全面协调社内各项事务;负责社员的考核、奖励、惩处及档案的管理
(四)部长(主编):全面负责本部的各项事务
根据上级的安排,制定本部相应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的重要情况,定期召开本部会议,并定期将本部的工作情况向上级汇报
(五)副部长(副主编):协调部长搞好本部内的工作
具体事务由本部部长安排
第五章文学社活动 (一)活动宗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繁荣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