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 组织中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支持文献综述(一)NGO 组织概述NGO 一词最早见于 1945 年签署的联合国宪章,一般则认为现代意义上的 NGO 组织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
NGO一词进入中国是在 1995 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按照国际惯例需要同期同地召开国际 NGO 论坛,这一概念第一次呈现在中国人面前
NGo 这一话语的提出,带给中国社会的冲击并不在于凸显了民间组织的形式一一中国历史上就存在着极为悠久的民间结社和民间公益活动的历史一一而是对民间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提出了一个重新思考的视角
国际社会中关于 NGO 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一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Salnal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 5 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NGO:① 组织性,②非政府性,③非营利性,④自治性,⑤志愿性
在这 5 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NGO 的基本特征
非政府性也可以理解为民间性,即 NGO 是社会自发组建、独立于政府体系运作的:非营利性表明了NGO 与市场经济组织的区别,即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利润不用于成员之间分红的
可以看出,这一定义的内涵正是近代西方对国家、市场、公民社会三者分立的理解模式的反映
许多学者,特别是一些西方学者认为中国的 NGO 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因此中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 NGO
如果说在 1995 年之前这尚属事实的话,那么在 1995 年之后,这种看法则不免失之偏颇
1995 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
期间,中国很多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者和政府官员都参加了世妇会 NGO 论坛,直面国外的 NGO,并与其中部分 NGO 建立了联系,特别是与一些资助型的 NGO 取得了联系
这次大会的召开及媒体的报道不仅在中国推广了 NGO 的知识,而且引发了少数精英创办类似于国外 NGO 组织或对传统社团进行变